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

2023-04-14来源:太原海文考研

 

山西大学风景园林研究生

 

现在的考研人数越来越多,考研党的压力也是越来越大,有一句话说的好,考研就如同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谁成功就是自己的能耐。今天海文小编就来谈谈““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以及““山西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是多少””方面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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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

2022年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2年 山西 中 医药 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5G智慧云考场”平台为主,“钉钉 视频 会议”平台为备选。第一 志愿 考生复试将在3月底以学院学科专业为单位,分时段分批次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工作 4月上旬启动,4月底前全部完成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专业水平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型 面试 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心理健康、 语言 表达等)三部分;专业型面试考核内容涵盖学科专业知识、临床思辨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心理健康、语言表达等)三部分。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80分。外语水平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20分。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以撰写学术论文形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递交2篇(电子版)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CNKI查重率不超过30%,超过者视为不合格。

三、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在成绩来源应保证最大化趋同原则下按总成绩排名,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校招 生工作领导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退役 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录取;享受国家相应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核实按国家政策加分计算成绩。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5.具有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往低依次自愿申请至本学科未完成计划的其他研究方向拟录取。

(二)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经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复试过程中有作弊、违规行为者;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者;将复试过程录制后在网络传播造成试题泄露等不良影响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国家规定服务年限内者。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100分,合格成绩60分。

同等学力加试每门课程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2022年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西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山西中医药大学

学校代码:10809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 书 签发人:校长 郝慧琴

学校地址:

晋中校区地址(校本部):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编:030619

第四条 学生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各项考核合格,符合学校 毕业 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按规定颁发山西中医药大学学历 证书 及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和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监察室)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我校办学条件、 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我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科学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调节 平行志愿 同分段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教育招生专业有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中药制药、护理学、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十七个专业和中药学(临床中药学方向)一个专业方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各省(区、市)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 志愿 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二条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空余计划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及录取进程,等待二次投档或征集志愿后投档。

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录取过程中,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同分排位原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同分排位原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依次排序录取; 理工 类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以两地教育招生 考试 部门公示为准。

第十六条 依据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我校在当地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我校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政策,在各专业最低控制 分数线 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政策,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条 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特别强调除管理学专业外的所有专业均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大学英语。

第五章  其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

第二十四条   新生 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和身体复查。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包括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 学费 、住宿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其中中医学(5+3一体化)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执行该专业本科生学费标准, 研究生 阶段执行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贡献与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开展校内勤工助学等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 学习 生活困难。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兼传真):0351-3179767、3179960

学校网址:

咨询邮箱:bkzs_sxtcm@163.com

监督电话:0351-317 985 7

监督邮箱:jijianbansxtcm@sohu.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山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时间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时间3月底。

1、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的文件要求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3月底开始,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4月上旬启动,4月底前完成全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3、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4、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须达到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

调剂原则山西中医药大学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且须符合我校调剂公告相关规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不予解锁。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允许调至学术学位,学术学位考生不能调至中医专业学位。

3、调剂考生申请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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